近日,寿光市公安局在预警劝阻过程中发现,不少目标人群下载了欧易、币安等软件进行虚拟货币买卖。
但
你真的了解虚拟货币吗?
在这波“炒币”热潮中
骗子正在打电话
假装投资虚拟货币
假冒虚拟货币和假冒投资平台
进行欺诈
常见的加密货币骗局
“黑平台”——假冒交易平台
(一)建立虚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,使用户通过小额交易获取薄利,赢得用户信任。吸引投资者入市后,拒绝大额提现,进一步诱导、恐吓用户将资金转移至指定基金。帐户进行欺诈。
(二)冒充交易平台,诱导用户下载钓鱼链接,获取受害账户信息,窃取账户资金,实施电信诈骗的。
“拉人头”——传销组织
利用“比特币”、“区块链”、“数字货币”等概念,骗取投资者信任,诱导投资者投资,实际上是线下金融传销的发展。很多投资者为了获得更多的佣金而进行更多的开发。人们成为自己的下线,让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,最终陷入困境。
《非法集资》—— 代币发行融资、项目融资
(一)融资主体通过代币非法销售、流通等方式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、以太坊等所谓“虚拟货币”。本质上是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,涉嫌非法出售代币、非法发行证券、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、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(二)打着区块链旗号,通过虚假交易平台发行虚假虚拟货币或空气项目,筹集投资者资金。项目方通过币值管理收割用户,或者利用黑客盗币、盗走用户。资产。
另外,买卖虚拟货币时,谨防洗钱陷阱!
典型案例分享
2024年2月上旬的一天,赵某在网上看到一则“搬”U币赚钱的广告。其称,只要他按照要求,使用对方转入的资金,就可以利用对方转入的资金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“翻墙”。如果你购买U币,然后将这些U币转售给对方,你可以获得转账金额40%的奖励。看到这笔不花钱、还能赚钱的交易,赵先生非常兴奋,立即联系了对方。
图片来源网络
尽管明知对方转移的资金来自非法渠道,赵先生还是决定冒险。由于赵某本人银行账户黑幕,无法提供银行卡接收和转账资金,他联系好友丁某参与交易。在“40%优惠费”的利诱和“资金来源不明、不会被发现”的侥幸心理驱使下,丁某将三张银行卡借给赵某使用,两人划分明确。赵某根据对方要求在网上买卖虚拟货币,丁某则提供个人银行卡接收对方转账并及时提取、划转资金。
至案发前,赵某、丁某通过买卖虚拟货币帮助“洗钱”至少4万元,其中经确认诈骗所得至少2万元,两人从中获利至少1万元元。
近日,嵊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包庇、隐匿犯罪所得罪对赵某、丁某提起公诉。
警方提示
一
谨慎投资“虚拟货币”
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,不受法律保护。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存在法律风险。投资者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,谨慎进行虚拟货币投资。
二
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
投资理财一定要找正规渠道,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“保证利润”、“内幕消息”、“大师指点”等。
三
不容易点击
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或安装来源不明的应用程序,以免上当受骗。
四
及时举报违法犯罪线索
监督并及时向警方举报非法虚拟货币活动。
来源:综合嵊州良庆警方法治